亳州酒文化研究会章程解读371
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会名称:亳州酒文化研究会
第二条 本会宗旨:研究传承亳州酒文化,促进亳州酒文化发展。
第三条 本会性质:民间非营利社会团体。

第二章 会员

第四条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第五条 会员条件:拥护本会宗旨,愿意遵守本会章程,热心参与本会活动。
第六条 会员权利:参与本会的活动和会议;提出建议和意见;选举和被选举权。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七条 本会设立下列机构:
理事会
监事会
秘书处

第八条 理事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领导本会工作。
第九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,检查本会财务收支。
第十条 秘书处负责本会日常事务管理。

第四章 业务范围

第十一条 搜集、整理、研究亳州酒文化资料。
第十二条 举办亳州酒文化研讨会、展览和讲座。
第十三条 编辑出版亳州酒文化专著和期刊。

第五章 经费

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:
会员会费
社会捐赠
政府资助
其他合法收入

第十五条 本会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,修改时同。

2024-12-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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